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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率先公布二套房贷细则

2007-11-6 15:38:57 新闻来源:山西晚报 新闻阅读次数:

    房贷新政推出已有一个多月之久,但大型国有银行却“按兵不动”,迟迟没有推出房贷细则。2日,交行率先向媒体披露了房贷细则,成为首家对外公布房贷细则的大型国有银行。而备受关注的四大国有银行房贷细则迟迟不曾露面。不过,此前建行、工行内部人士曾向媒体表示,倾向于以“户”为单位认定第二套房。  

    各分行自行界定是否第二套房 

    按照交行的房贷细则,第二套房贷严格执行放贷新政的规定,首付比例不低于四成,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于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交行的做法是,每增加一套,首付和利率同时增加5个百分点,即购买第三套房的首付比例为45%,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5倍,第四套房首付5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2倍,依次类推。

    对于业内普遍关注的第二套房的界定问题,首先,将以个人征信系统的报告为准;其次,曾经贷款买房,但已结清贷款,再申请贷款买第二套房,将被认定为第一套房;第三,公积金贷款不列入第二套房参考范畴,也就是说,利用公积金贷款买第二套房,首付不会提高到四成,贷款利率也不会增加到1.1倍。

    但是,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交行并没有给出统一的标准。交行房贷细则规定,各地分行可根据地方监管要求,自行决定以个人还是家庭为单位界定。

    多数银行以个人为单位认定

    房贷新政出台后,已有招行、华夏、浦发、光大等多家股份制银行推出房贷细则,而花旗、东亚两家外资银行也相继抛出实施细则,从中外资银行已推出的细则来看,以“个人”为单位界定第二套房所占比例较大。

    某股份制银行个贷部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股份制银行相对于大型国有银行来说,信贷资金稍微宽裕,并且部分银行从拉拢客户的角度考虑,也会采取较为宽松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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