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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当央行、银监会齐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信贷部门负责人,就“第二套房贷”问题召开联席会议,对“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达成共识后,面对热心市民的咨询,昨天下午,中行常州分行率先就第二套房贷的实施细则给予明确说法。
中行常州分行的细则内容涉及3点:即公积金贷款不列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住房的参考项,仅以商业贷款为参考标准;已结清借款的,购房者仍算作首套住房贷款者;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仍有房贷未结清的,再贷款购房作第二套住房。
据了解,尽管银监会已有基调,但目前工行、农行、建行常州分行尚未接到上级行的文件通知,因而,有关负责人表示,在上级行未有明确的房贷细则出炉之前,一些“难界定”的新申请房贷者只能耐心等待,银行暂时不能受理申请。
背景:
商业银行房贷步入高风险期
据银行人士介绍,央行、银监会齐集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就“第二套房贷”问题召开联席会议,收紧第二套住房政策,原因在于商业银行房贷已步入高风险期。从国际经验看,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暴露期通常为3到8年,而我国个人住房不良贷款数额已呈攀升趋势。数据显示,工、中、建三大行房地产贷款中的个人住房贷款由2005年末的10127.23亿上升至2006年底的11760.66亿。个人住房不良贷款由2005年末的184.42亿上升到2006年末的192.41亿。
据了解,房贷几乎是我市各家银行的主打业务,房价的不断上涨也一再刺激着银行房贷业务的扩张,风险也与日俱增。银行业有关人士称,一旦房价出现调头,哪怕就是跌10%,银行的房贷也可能会引起信贷坏账的暴增。而且,现在商业银行的开发性贷款都是和个人贷款结合在一起的,一旦出现信用危机,两方面都会引起高比例坏账。因此,在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市场风险不断凝聚加大,而银行业对风险把控水平又有限的情况下,监管层只能通过政策不断加强监管,引导银行理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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