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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门:市场失灵需要行政手段

日期:2007-6-25 10:43:20 新闻来源:中国证券报 新闻阅读次数:
  南京市建设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南京房价新政已经引起了建设部的关注,南京市已将有关情况向建设部做了汇报。

  这位负责人说,南京房价新政符合价格法相关规定:“与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住房从来就不是一个普通的商品,房子是关系到百姓基本生活的头等大事。而且,江苏省在1998年就将普通商品住房列入了政府指导价格商品的目录,南京的做法是符合法规的。

  这位负责人说:“当前,南京商品住房供不应求,房价呈现较快上涨势头,部分开发企业乘机抬高房价以及不规范地调整价格,使正常的价格形成机制产生了部分扭曲。政府动用行政手段加强价格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市场缺陷,有利于促使价格回归到正常的市场价格上来,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他说:“市场手段和行政手段是管理市场经济的两大基本方法。在正常的市场秩序下,我们以市场机制管理为主;在市场失灵的特殊情况下,行政手段成为管理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毕竟市场经济不是随口喊价。”

  南京大学教授葛扬说,政府动用行政手段调控房价,在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并非没有先例。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对农资、粮食、燃料油( 3394,-15,-0.44%)等价格仍然实行政府指导价,就是为了保证广大群众的利益。南京出台房价调控措施也是为了保障中低收入阶层的基本居住需求。

  记者采访了解到,普通市民对南京房价新政表示支持。一位姓秦的工程师说,政府部门一般不敢轻易碰房地产价格,因为每一家开发商背后都站着无数利益群体。南京此举在铁板一块的房价问题上撬开了一道裂缝,在全国吃了“螃蟹”,这种为百姓利益敢于碰硬的勇气值得称赞。

  “房价不见得会下跌,但至少一天之内涨两三次价的荒唐把戏不能再玩,‘一开盘就涨500元’的宣传广告不敢再打,市场秩序规范了。”准备购房的市民朱鹏说。

  调控房价成效几何?

  “行政调控不符合市场规律,注定会成为‘空调’”、“不卖房,10月后必有报复性反弹!”新政甫出,房地产开发商就通过各种途径给主管部门施压,甚至以不报价、不卖房来软抗,地产商与主管部门的“暗战”已然上演。

  “新政出台不到一个月,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遏制,开发商乱抬价、乱炒作的现象明显减少,购房者的恐慌情绪也得到了缓解。”张瑞忠如此描述新政的执行成效。

  在开发商的观望气氛中,南京市物价部门已对40多家楼盘的价格进行了审核,对浦口区一家“顶风作案”擅自调价的楼盘进行了封盘查处,有消费者投诉,两天内这个楼盘的价格从每平方米2600元上涨到了3000元。同时,4家虚报成本的楼盘也被“挤水分”,其中最多的一个楼盘每平方米大概减少了300元。

  业内人士认为,房价调控还要关注其可持续性,寻求长期的治本之道。目前的政策在抑制短期炒作、遏制过快上涨方面,是必要的、有效的,但从长期来说,还是要着眼于增加有效供给、满足居住需求。一是增加土地供给,二是平衡目前畸形的房价收入比,增加居民有效收入。

  对南京房价新政究竟能在怎样的程度上遏制飞涨的房价,人们正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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