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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国各地建设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各项治本之策的落实,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其中,一些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产生了一些好的做法可资借鉴。
江西加大投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江西省建设厅进一步完善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加大了安全生产投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一是各级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加大了安全投入。全省建设系统形成了“三级四个层次”的安全监管网络体系,配备了交通工具、电脑、摄像机、照相机、检验检测设备。南昌市还试点推行“网络视屏监控”。二是全省各地制定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费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必须支付工程造价2%的安全措施费给施工企业,否则不予办理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证手续,从而促使施工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三是推广安全新技术,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四是组织力量编写地方安全标准和培训教材。编写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工人施工安全知识读本》、《江西省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参考资料》、《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与实例精选》等,重点抓好农民工安全知识培训。
贵州完善制度建设,推进建筑安全生产
贵州省建设厅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主要抓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安全教育、隐患排查、监督执法和责任落实。在制度建设方面,他们一是建立了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规定安全生产费用必须单列,不得参与竞争,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2.5%%,并且要一次性存入指定的银行专户。二是建立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制度。5月份下发了《贵州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发生事故和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要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接受省建设厅的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达到要求的才返还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建立了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动态监管制度。规定发生事故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重新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四是出台了《贵州省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程序》。规范了安全监督手续申报程序、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程序、安全监督评价程序等,规定了安全监督档案等内容。五是建立了建筑工地劳动安全用品检测制度。规定从2007年9月1日起,贵阳地区建筑工地的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钢管、扣件等劳动安全用品应在工程监理单位的见证下取样送检,经检测合格的,方可使用。
河南明确责任,严肃事故处理
河南省建设厅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强化安全责任。今年年初,他们抽调了29名专家组成6个考核组,对全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考核情况进行了通报。他们还与省监察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对城市公共工程质量加强监督和落实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加大了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力度。
同时,该省还严格安全管理,加大监督力度。一是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考核。二是强化了施工安全措施备案和施工许可证管理。三是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四是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今年以来,河南省建设厅三次组织人员对所有省辖市、14个扩权县进行了巡查,查出不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868条,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92份,并对巡查情况进行了通报。9月下旬,他们又组织3个督察组,对省直管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行了督察。
河南省建设厅还严肃事故处理,加大处罚力度。全省每季度进行一次建筑安全事故通报,对安全管理不力、发生事故的企业和项目,严格进行责任追究。今年,该省对去年发生事故的3家施工企业、两家监理单位分别给予停止招投标等处罚,对4名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给予暂停执业资格的处罚。
山东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安全事故
今年以来,山东全省各级建设部门持续不断地开展检查和暗访,累计查处安全隐患61895条,下发整改通知书3630份,责令768个施工现场停工整改。仅山东省建设厅、建管局就组织了两次大规模的检查、暗访,共检查项目411个,建筑面积800余万平方米,发现安全隐患363项,下达整改通知91份,停工整改项目61个。自9月20日起,该省建设厅、建管局再次组织6个组,由厅、局领导带队,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进行督导。
对于安全事故,山东省严肃查处。山东省今年发生的20起事故中,已有16起处理结案(另4起正在调查处理中),共有26个法人单位受到行政处罚,26名责任人受到行政处罚、处分,其中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累计经济处罚172.8万元。今年以来,山东省已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9家,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7家。最近,又暂扣了3家发生较大事故企业(特级、一级、二级各一家)的资质证书,对其他建筑业企业起到了较大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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