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导读
首页 >> 各地新闻 >> 正文
石家庄 出台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2008-4-2 8:34:02 新闻来源:山西法制报 新闻阅读次数:

    石家庄市日前出台实施了《石家庄市住宅物业基本服务标准》。《标准》具体内容包括15条细则,并从企业行为、制度建立、物业服务、人员行为四个方面进行规范。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标准的实施将促进该市全面推行物业标准化服务,并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业主的居住质量。标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须在显要位置公示24小时联系电话,受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咨询和投诉,有效投诉处理率100%,维修回访率60%以上。物业企业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制裁业主,不与业主发生争执和冲突。

[关闭窗口] [ ] [打印]

新闻评论
共有评论:查看评论 姓名:

☆专家视点



☆热力推荐


☆规划设计


☆政策动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业务合作 | 广告报价 | 招纳贤才 | 广告服务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电话: 010-85800513 传真: 010-85802961 E-mail: creri@sina.com

中国房产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05967
Copyright © 2003 - 2008 CRER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