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 出台住宅物业服务标准 | |||
| 2008-4-2 8:34:02 新闻来源:山西法制报 新闻阅读次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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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日前出台实施了《石家庄市住宅物业基本服务标准》。《标准》具体内容包括15条细则,并从企业行为、制度建立、物业服务、人员行为四个方面进行规范。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标准的实施将促进该市全面推行物业标准化服务,并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提高业主的居住质量。标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须在显要位置公示24小时联系电话,受理物业服务合同范围内的咨询和投诉,有效投诉处理率100%,维修回访率60%以上。物业企业不得采取停水、停电、停气等方式制裁业主,不与业主发生争执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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