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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住房买卖占房屋买卖中的8成以上,郊区(市)县住房买卖占比更是高达9成以上。
1-4月,全市住房买卖成交面积占总面积的85.7%,非住宅成交比例为14.3%。五城区住房买卖成交面积占比为82.3%;郊区(市)县为90.1%,其中青白江、龙泉、新都、温江四郊区为93.0%。
(四)商品房市场仍是成都房地产市场的主导市场。
1-4月,全市房屋买卖中商品房与二手房成交比例为3.5:1,其中商品住房与二手住房成交比例为3.8:1。同期五城区房屋买卖中商品房与二手房成交比例为3.1:1,其中商品住房与二手住房成交比例为3.2:1。郊区(市)县房屋买卖中商品房与二手房成交比例为4.2:1,其中商品住房与二手住房成交比例为4.8:1。成都房地产市场目前尚处于以增量交易为主、存量交易为辅的发展阶段,商品房市场占据主导地位,仍具有相当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商品房市场供销情况
(一)商品房供应量大幅增长。
1-4月,全市商品房新增供应826.20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0.9%;其中住房新增供应62279套、684.62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58.3%、43.0%。同期,五城区商品房新增供应433.21万平方米,同比增长76.7%;其中住房新增供应32356套、317.41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00.6%、75.8%。

(二)成交量保持稳步增长。
1-4月,全市新建商品房成交684.6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0.8%;其中住房成交52945套、596.82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14.6%、10.0%。同期五城区成交375.5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9.4%;其中商品住房成交29235套、312.07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增长33.1%、29.0%。

(三)供求关系全面缓解。
1、新增商品房供大于求。
1-4月,全市商品房供销比为1.21,住房供销比为1.12,均大于1。其中:五城区商品房供销比为1.15,住房供销比为1.02;郊区(市)县商品房供销比为1.27,住房供销比为1.24;一圈层(6区县)商品房供销比为1.27,住房供销比为1.23。

2、住房可销售面积持续增大。
截至2007年4月末,全市累计住房可销售面积达到1144.3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41.1%,可销售套数达到95498套,同比增长41.9%。其中:五城区住房可销售面积为481.7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6.6%,可销售套数44594套,同比增长28.2%。郊区(市)县商品住房可销售面积增长幅度更为显著。按照近3个月商品住房的平均销售水平计算,五城区住房的销售周期为6.9个月,销售周期进一步增大,供求关系继续走向缓解。

三、五城区商品房细分市场情况
(一)商品住房市场结构分析1、中小户型住房供应量增长迅速,供应结构明显改善。
1-4月,五城区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新增供应15265套、108.23万平方米,同比分别大幅增长179.4%、179.3%。面积供应占比为34.1%,比去年同期提高12.6个百分点;套数供应占比为47.2%,比去年同期提高13.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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