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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上海市场发生的“收储”事件也表明上海土地储备中心在配套商品房供应方面的动作在加大。此次收储涉及的地块位于宝山区顾村镇新选址2号基地1号地块,收储金额暂为7.03亿元。其中,多层住宅收储单价为4095元/平方米,高层住宅及经营性公建用房为4395元/平方米。 除了准备整体上市的国资地产集团在政策性住房开发方面具有历史优势之外,一些已经上市的大型房地产央企在战略选择上也开始关注政策性住房开发。在2007年年初的工作会议上,中房集团(600890.SH)就明确提出了在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方面要有新的突破。作为国资委严控的12家房地产央企之一,中房集团的这一选择或许部分代表了来自政府的声音。
总而言之,由于与政府部门的历史渊源,国资地产集团在政策性住房的开发方面已经具备相当的经验,占有一定的优势。这些经验在今后同类型开发中,无疑是一笔不可多得的财富。
三、国资集团或有职责利益之惑 综合考虑国资地产集团的上市和它们对政策性住房开发的历史背景,我们认为,在房地产调控的新时期,政策性住房的开发和供应将成为新增住宅供应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选择政策性住房的开发主体方面,决策层应该对国资地产集团寄予了厚望。然而,大量政策性住房的开发,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国资地产集团首先需要解决的便是资金来源问题。不可否认的是,热潮涌动的资本市场为国资地产集团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契机。这或许是决策层解决当前住房结构矛盾的一种新思路。
从最近北京市场推出的双限房和经济适用房土地招标情况来看,决策层在决定政策性土地供应方面的操作初步反应了上述思路。可以看到,在双限房用地方面,由于此类用房仍然属于商品房的性质,投标参与者的范围更为广泛,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北京当地的国资集团,另一类是市场上的名牌企业。而在政策性更强的经济适用房用地上,投标参与者基本上是本地的国资集团。以同处朝阳区常营乡的双限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的投标来看,这一特点同样突出。
表:2007年北京已上市的双限房和经济适用房用地投标情况一览
 1. “规划面积”一栏中括号内为住宅规划面积 2. *表示此栏中的投标者只购买标书,尚未证实投标 资料来源: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上海五合智库(WISENOVA)
然而,我们认为,在政策性住房方面对国资集团寄予厚望的新思路,仍然无法回避一个由来已久的矛盾,即国企的社会公共职责和企业的逐利本能之间的矛盾。这一点在以上国企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就有所体现。北京城开在发展前期,拥有政府划拨的土地资源用于开发。但改制之后,其管理者也不得不提出“什么有回报,我们就干什么”的经营目标,企业的逐利本能可见一斑。同样,上海地产集团作为上海市的土地储备机构,与近年来挂牌出让的储备土地数量相比,相应的配套商品房开发量存在一定的落差。这或许与集团的企业性质不无关系。
四、它山之石当以星港为范本
不可否认,目前,政策性住房建设已经成为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关注点。然而,这一过程将采取何种方式来完成,仍然存在诸多不同观点。培育强大的国资地产集团,参与市场竞争,并使之承担政策性住房建设的重任,无疑是一条可以尝试的道路。但是,我们认为,从新加坡和香港的成功经验来看,在政策性住房建设方面,政府直接(而不是通过国资地产集团)承担更多的责任,或许更为有效。从星港两地的操作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首先,注重公共住房制度目标的持续改进。目前,大约有80%左右的新加坡人和50%左右的香港人居住在政府建造的公共住房当中。这是两地政府实施公共住房政策半个世纪以来取得的最为显著的可观成果。在长达50多年的时间里,新加坡和香港的公共住房政策也在与时俱进。最初,两地建立公共住房的初衷都是为了安置因火灾失去住房的难民。此后,新加坡的公共住房政策目标直接向提供产权的住房保障目标前行,而香港则是经过了先租后售的一个过程。
其次,管理机构的逐步半官方化。作为公共住房政策的具体执行者,无论是香港的房委会,还是新加坡的建屋局,都经过了一个由官方到半官方的过程。在这两个机构的运作之初,政府的资金投入以及相应政策支撑,确保了公共住房政策能够推行。在经过了较长时间的运作之后,两个机构逐步从政府的财政赤字运营部分逐步转向自负盈亏的半官方机构。应该说,这是一个趋势。这种半官方机构,一方面需要继续执行政府的公共住房政策,另一方面,自负盈亏的压力则给机构对公共住房运营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当然,如何把握这种机构的半官方性质,严格的法律界定和良好的民间监督是不可缺少的。以香港房委会为例,它的决策成员中,民间专业人士就占有一定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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