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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宪容:港股直通车”不可成为某部门或地方特权与专利

2007-9-10 14:51:46 新闻来源:本站 新闻阅读次数:

   “港股直通车”(即国内居民通过天津滨海新区的中国银行及香港中银进入香港市场购买股票)的消息已经公布两个星期,但直到9月初的这个星期第一单交易还有没有出现,有市场传言说“港股直通车”可能搁浅,也有媒体报道说管理层正在评估风险,从而使得“港股直通车”要等一些时候才能通行。由于市场上种种报道与传说,“港股直通车”也成了国内外市场的一个期待与悬念。

    其实,从资本项开放的角度来看,尽管QDII与QFII早已启动,但是国内居民和非居民到海外资本市场投资,国外居民和非居民进入中国资本投资仍然是少有几个资本项下没有开放的项目,因此,国内居民到海外资本市场或境外资本市场直接投资应该是一个相当重大的中国市场开放公共事件。它不仅意味着中国资本项下开放程度越来越大,也意味着对中国投资者及中国资本市场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但是,“港股直通车”作为国家一项重大的开放政策,当我从记者那听到该事件的公布时,总觉怪怪的。也就是说,这样一个重大的开放政策,为什么要把它限制得死死的,其相关业务只能通过中国银行天津支行来做,而是其他银行及其他地方一起来做?我总觉得目前这样做的理据与合法性都不足。很简单,如果论地缘,在深圳与广东,其市场的基础条件,其投资者的便利性及投资者对香港市场的了解等方面肯定会好于天津。如果从市场的发展程度来看,上海也不会落后于天津,但为什么不是在深圳与上海而是在天津?

    还有,作为中国资本项开放的一个重大政策,为什么仅是中行天津支行来做?而不是制定相应的市场准入规则,让有资格的金融机构来竞争、来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很简单,中行可以做,为什么建行、工行、农行、交行不可做呢?如果这些银行可以做,那么国内其他银行为什么不可以做?其理据何在?这样一个重大的国家开放政策,如果没有一个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如果这种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不是通过有效的市场机制来确立,而完全是通过人为的因素来规定,那么这对其他金融机构公平不公平?对其他地方公平不公平?其实,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细节,如果没有一个合法性的基础,如果没有一个严格的市场准入,仅仅是人为来决定,那么中国投资者到海外投资还没有走出国门就面临着市场的不公平性。因为,在一个没有严格的市场准入标准及有效市场竞争机制下,投资者要在这样的条件下获得比较好的服务是不可能的。因为,对于有效市场任何垄断特权,不仅容易制造市场利益冲突,也容易导致垄断者不能够对市场提供有效的产品与服务。

    还有,放开中国投资者到海外或境外资本市场投资,不仅在于事件的重大性,而且在于其业务重大的利益关系如何平衡的问题。这里既有金融机构之间的利益平衡,也有市场中不同的金融产品之间的利益平衡。比如,目前境外投资试点性质的QDII,在中国开放居民直接投资海外后,QDII是否可发展或需要等。而这些利益关系,如果不通过有效的市场机制是很难达到平衡的。

    市场是什么?市场不就是通过有效的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来实现吗?中国资本市场发展以往“政策市”所留下的种种弊病还不够吗?还要再生出一个“政策市”的怪胎吗?因此,中国对外开放这样一个如此重大的开放政策,其程序议题设定的合法性、其程序的合法性、其决策的合法性等都是管理层必须考虑的问题,而不是某个职能部门一纸文件宣布就了事的事情。如果事件发生时,这些问题没有解决好,等市场一开通,其面对的问题就会更多。有人说,这仅是试点,但是试点能够成为一个部门的特权与专利吗?如果说假定该事件一定要试点,为什么不可通过竞争的方式来进行,非要放在天津?而且既然是试点,现行的政策对这种试点有严重的期限与范围的限定吗?试点在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这些都是最为简单的问题,现行的政策都应该界定清楚的。否则,一旦成了既定事实,一项重大的国家开放政策就可能成了某个单位及地方的特权或专利。如果这样的情况出现,一定会严重损害国家政策的公信度,损害国家其他部门的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损害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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