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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二三级市场渐繁荣 买卖二手房细节最关键

2007-11-1 14:21:26 新闻来源:北京现代商报 新闻阅读次数:

  随着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日渐繁荣,二手房买卖、房屋租赁等房产交易也越来越频繁。俗话说“买的不如卖的精”,虽然消费者在进行房产交易时小心翼翼,但由于房产交易本身程序比较复杂,仍不免会有疏漏,给不法中介钻了空子,轻则吃亏上当,重则房财两失,这样的例子近几年时有发生。记者为此采访了京城几大知名房产中介公司,了解到在房产交易中最应注意的一些细节,希望能帮助消费者辨明真伪,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房屋租赁交易细节一:房东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房东问题一般都是指假房东,即骗子租来一套房子,随后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最后携租客缴纳的一年或半年以上租金潜逃。


  在房东问题上,租房者应在与房东见面后,要求查看房东的房产证、身份证;如果他是帮助朋友出租房屋,那么一定要有出租委托书、朋友的房产证、身份证或复印件;如果房产证没有办下来,则一定要求其出具购房合同以证明其真实身份。


  细节二:收费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收费问题一般指的是看房费、信息费、咨询费。不法中介往往打着低价房的幌子诱骗租房者缴纳100至300元不等的看房费、信息费或咨询费,然后声称房屋已出租、房东不在等,一拖再拖,而租房人缴纳的费用则绝不退还。


  在收费问题上,建议租房者一听到“看房费”类似的话语时最好敬而远之。推荐租房人选择大型房屋中介公司进行租赁交易,特别像“我爱我家”等一些知名的大型房产中介,一直承诺“不成交不收费”,在给租房者找到合适的房屋之前,他们会完全免费地为租房人服务。


  细节三:物业交验问题


  租赁交易中最易忽视的细节是物业交验问题。小中介不会为租房者提供正规的物业交验,随之而来的是那些其实不必要花费的水电费、煤气费、电器维修费等。


  在物业交验问题上,业内人士提醒租房者,在租赁双方达成协议,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一定要经过正式的物业交验过程,并且要将屋内所有物品详细列明一个《物业交验清单》,然后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最好注明如果出现故障,维修费用由谁来承担。对于屋内电器、门窗设施等仔细检查有无损坏,对水、气、电、电话等相关费用是否结清加以查实,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细节四:押金问题


  租赁交易中的押金问题一般是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苛扣房客的押金,造成房客不必要的损失。


  在押金问题上,目前市场上的惯例一般为押一付三、押二付三或押二付四。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当然,最关键的是租房人应当爱护屋内设施,不要最终授人以柄,得以让某些心存不良的刁蛮房东阴谋得逞。


  二手房买卖交易


  细节一:差价问题


  二手房买卖中的差价问题一般是指不法中介打着“现金收房”或“房屋代理”的形式,以欺上瞒下的方式压低卖方的售价,抬高购方的买价,暗箱操作,最终达到吃取高额非法差价的目的。


  对于差价问题,业内人士建议,交易时买卖双方一定要见面,谈好价格后签订正规的《房屋买卖合同》以达成交易。若急于售房套现而选择“现金收房”的形式,可以选择由大型中介公司推出的“无差价现金收房”业务,以保障卖方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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